
新民快评|“刷脸”才能进小区?不行!
Xinmin Evening News
随着社会的数字化程度加深,越来越多人想要开挖数据资源这座“富矿”。与此同时,如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也是关涉所有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其中,人脸识别技术已在诸多领域得到应用,但一些滥用行为侵害到公民合法权益,例如有的小区物业强制要求居民“刷脸”进入,就在多地引起争议。
图片来源:东方IC
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数据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本市商场、超市、公园、景区、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宾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居住小区、商务楼宇等区域,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是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标识。公共场所或区域不得以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技术作为出入该场所或者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
也就是说,要求居民必须“刷脸”进小区的行为,上海通过地方立法明确说:“不行!”“刷脸”才能进小区,不仅不合情理,而且于法无据,现在更是被明令禁止。以后如果有物业提出类似要求,或是其他场所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人们将更有底气拒绝。因为,有地方立法给你“撑腰”。
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通过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给滥用者念念“紧箍咒”,方便被侵权者维权,很有必要。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