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同时任职人大 中共官场屡现违规人事
The Epoch Times
中共宪法禁人大常委在政府任职,但最近被发现屡见违例,以央行党委书记、副行长郭树清为首。有分析认为,中共历来视法制和宪法如同儿戏,只是现在更加不装了。
人大是立法监督机构,其常委会成员不应兼任政府官员,中共自己有这条规定,但现在看来已不顾及了。港媒《明报》6月1日刊文指出,目前郭树清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副主委,同时是中共央行党委书记、副行长,这种任职从法理上不符合宪法和人大组织法的规定。
文章又列出,中共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3月已出任全国人大常委、人大财经委副主委,但国资委的职务仍未免去。而这种情况在地方更多,河南周口市政府秘书长孙鸿俊,去年就补选为市人大副主任,但直到今年1月,还一直未卸任市府秘书长。
据中共宪法第65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中共全国人大组织法第23条也有规定: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应当辞去常委会的职务。
大纪元记者查证发现,前述几名官员的情况的属实,至于各地是否还有类似做法,暂无法细查。
时事评论员李林一6月1日对大纪元表示,以前中共内部流传一个说法,“一帮法盲领导我们搞法治”,说得很形象。现在来看,可能还不止如此。中共高层是故意在知法犯法。
他说,中共法制和宪法历来如同儿戏,只是现在开始不装了。“高层权力过于集中,就会没有制约。所以现在中共流氓本色体现得比较充分。从上到下,都会层层影响。”
责任编辑: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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