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掸封尘:拆除毛泽东纪念堂的五大理由
The Epoch Times
风水因果,如影随形。风水破,国祚衰。多年来,中国大陆各地天灾人祸不断,且越演越烈。以大瘟疫为例来说,2003年的非典升级为2020年更要命的中共病毒(武汉肺炎)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中共三年封闭管控,把中国人搞的死去活来……究其根源,这些灾难跟中共统治中国以来,一直在极力摧毁着传统的道德、伦理和文化密切相关。而如果从风水的角度看,和这个纪念堂就有很大关系了。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去世两个小时后,中央政治局召开紧急会议,磋商三个问题:毛的后事操办;遗体处理;葬礼是否邀请外宾来北京吊唁。
因为毛1956年就带头在“火化倡议书”上签过字,所以,会议最初决定短期对遗体保护,目的是顺利完成15天的葬礼,然后火化。
然而,众所周知,1976年是中共的多事之秋。这一年,中共毛周朱三巨头相继病亡;党内权斗激烈;唐山又发生了强烈地震;加之十年文革造成的巨大社会创伤。所以,当时中共高层华国锋、叶剑英等人,为了借毛的余威稳定政局,最终决定效仿苏联等共产国家的做法,对毛遗体永久保存,造水晶棺,建纪念堂。
1956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会议休息间隙,毛泽东接到了秘书送来的一份关于实行火葬的倡议书。毛看完后当即拿笔写下“毛泽东”三个字,想了想,他又在名字后面写上日期“一九五六年四月廿七日”。
1963年某一天,毛刚参加了罗荣桓葬礼回来后,曾对保健医生吴旭君说:“等我走了,是一定要火葬的。”再次明确表达了对身后之事的安排。
毛的签字和口头表达,均可以视为遗嘱,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按照中国“逝者为大”的公序良俗,生者应该尊重、满足死者遗愿。所以说,中共高层建立纪念堂、保存毛遗体,既违背了相关法律精神,也不符合传统的公序良俗。
按照相关法律,死者近亲属的安葬权,是以不违背死者生前意愿为前提的。这也就是说,死者是最大的安葬权的宿主——我的身体我做主。而死者安葬权的行使,就是通过遗嘱——近亲属完全兑现遗嘱来实现的。
中国人讲究安葬,讲究的是“入土为安”。中共对毛遗体的处置方式,若从传统殡葬观来看,那不叫葬,更谈不上安。从某种意义上说,那简直就是把尸体掏出内脏,陈列在天安门广场示众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