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劍虹申保釋被拒 官指或會繼續暗中危害國安
Ta Kung Pao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與《蘋果日報》五名前高層及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張上周五在高院申請保釋被拒,法官李素蘭今(10日)早頒布書面判辭解釋,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張劍虹獲批保釋後,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法官在判辭中提到,控方主要指控張劍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與黎智英、羅偉光、《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控方指《蘋果日報》在網上及報紙上發表的文章、網上免費英文版的文章,以及節目《與黎智英對話》,均是為了實施上述目的。
張劍虹自2018年2月成為涉案三間公司的董事,亦成為壹傳媒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張是《蘋果日報》的發行人,負責監督香港及台灣的壹傳媒報章雜誌。張在各個壹傳媒關連公司擔任要職,正是為了串謀本案被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張亦積極參與制定《蘋果日報》的編輯方針,監督《蘋果日報》的的日常業務,授權或指示發布涉嫌違法資料,監督報紙及網上版的中文社論文章,監督社論文章的特定主題內容及作者選擇,進一步支持涉案的串謀活動,令外國立法對中國及香港作出制裁及其他敵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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