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废止出生公民权 22州提诉 一文看懂
The Epoch Times
周一(1月20日),美国总统川普(特朗普)在就职首日,签署一系列行政令,其中包括一项终止出生公民权的行政令。指示美国政府机构不再向在美国出生、但父母在美身份不符合条件的婴儿发放公民身份证明。
目前的出生公民权政策保证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无论父母身份如何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川普周一晚间发布的这项约700字行政命令是履行总统竞选期间谈到的一项政策,这项行政令将阻止国务院签发护照,并指示社会保障局不再承认这些婴儿是美国公民。该命令将在未来30天内生效,即2月19日生效。
目前尚不清楚该行政令是否会追溯影响已出生的公民。行政令规定联邦机构“不得”向被排除在外的人颁发公民身份文件,或接受州或地方政府的其它文件。
周二,来自22个民主党领导的州的总检察长对这项行政令提起诉讼,以及华盛顿特区和旧金山市也提诉。
以下是有关出生公民权的历史渊源,以及川普行政令何去何从的一些梳理。
美国内战结束后,1868年批准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具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外交官在美国所生的孩子,不会成为美国公民,因为他们不受美国司法管辖。
川普行政令写道,第十四修正案从未被解释为将公民权普遍扩大到在美国境内出生的所有人。第十四修正案始终将在美国出生但不受美国管辖的人,排除在出生公民权之外。根据这一理解,国会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在美国出生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出生时即为美国国民和公民,《美国法典》第8章第1401条与《第十四修正案》的文本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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