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一招!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当年度的年休假这样折算
Xinmin Evening News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当年度没休完的年休假怎么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微近日解释,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图片来源:东方IC 是不是挺绕口的?别急! 先看个案例。小葛8月1日与所在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双方不再续签。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小葛提出,她今年有10天的年休假,5月份有休过2天,还有8天未休,剩下的8天未休年休假是不是可以按照年休假工资结算给她。公司表示,既然没休就算作废了。小葛纳闷,公司的说法对吗?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