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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雯涉外国代理人案新增洗钱指控
The Epoch Times
纽约州长前副幕僚长孙雯(Linda Sun)被控非法充当中共代理人一案,法官于2月11日在布碌崙东区联邦法庭举行现况会议。由于检方上周新提交替代起诉书,辩方尚未来得及回应,法庭未就孙雯一方此前提出的撤案动议展开辩论,仅初步预定今年4月23日再开现况会议。
检方于2月4日(上周二)提交长达65页的替代起诉书(S-1),与此前的64页版本大致相同。除了原先对孙雯夫妇的洗钱共谋罪外,检方新增了对孙雯夫婿胡骁(Chris Hu)的第11至第13项“洗钱”指控,涉及其于2020年进行的三笔银行交易,每笔金额50万美元,总计150万美元。
此外,替代起诉书未对孙雯的指控作出增减,仅针对部分事实描述进行了细微修改。例如,在“孙雯阻止台湾代表与纽约州高层官员会面”的指控部分,修正的描述称:“1号及2号政治人物(编注:前州长及现州长)皆未制定是否正式承认台湾的政策,因此,其办公室内亦无相关会面或沟通的政策或做法。”
起诉书指出,台湾经文处(TECO)代表长期以来定期会见美国政府高层,然而自2016年起,孙雯应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要求,极力减少台湾官员与州长办公室的接触。
与原版本相比,这一修改仅将“政策”一词改为“政策或做法”,并新增一则2019年1月的事件作为补充例证。根据起诉书,时任州长的幕僚长分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列出了几个组织的代表名单,包括两名台湾经文处官员,并询问是否有任何问题或警示(flags)。
该邮件随后被转发给孙雯,她将台湾代表标注(flagged)为“不是我们的朋友”。当被问及他们是否会扰乱相关事件时,孙雯回复说:“这更像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牵涉中国对台湾的问题。如果他们出席,就可能发表政治声明,说是 [州长] 邀请了他们,从而给予台湾政府承认。”
对于这些变更,孙雯的辩护律师谢弗(Jarrod L. Schaeffer)于10日致函法庭表示,S-1替代起诉书未削弱孙雯已提出的撤案动议中的论点,因此她将针对S-1重新提出撤案主张,理由是“起诉书已明确承认两名政治人物无正式承认台湾的政策,亦无沟通或会面的规范”,新增的例子仅记录孙雯在内部讨论中的言论,显示她仅是“基于美国官方政策提供政治建议,而该政策是不承认台湾”。
辩方坚称,这只说明政府“试图将例行政治建议刑事化”,因为新增内容未能证明孙雯受中领馆具体指示或命令。此前辩方要求撤案的主要理由亦在于此,即起诉书未能证明孙雯行为违反联邦或州外交政策,亦无证据显示她直接接受中领馆指令。
过去的法庭文件中,辩方曾批评检方的指控语焉不详,仅以笼统描述指称孙雯“遵从中方指令”,但未提供具体事证,例如指令来自何人、何时何地何方式、具体内容等。检方则反驳称,根据《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与18 U.S.C. §951条款,只要行为符合代理人职能,即便仅受“请求”或“指导”,亦构成代理行为,无须明确指令或合约佐证。在Rafiekian案中,第四巡回法院指出,直接证据可能难以取得,因为精明的操作者会掩盖行踪,检方可能需要依靠间接证据及合理推论建立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