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籍在外省市就读高中生转回天津有何要求?新规来了
Beijing Daily
今天(8月16日),天津发布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对转学条件、转学原则和转学安排等工作进行了规定,全文如下: 一、转学条件
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天津市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天津市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原则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