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公署譴責歐洲議會通過涉港決議
Ta Kung Pao
一、國家安全立法是國際通例。香港特區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落實香港基本法、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應有之義。歐洲國家自身建立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嚴密法網,卻肆意詆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正當立法,充分暴露其雙重標準和別有用心。
二、任何人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特區執法和司法機關依法辦案,是踐行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法治原則。歐洲議會為違法犯罪分子說項開脫,公然干預香港司法,是對法治精神的褻瀆和踐踏!
三、香港特區各界為維護國家安全付出巨大努力,得到了香港人民和全中國人民的尊重和支持。歐洲議會公然叫囂制裁履職盡責的特區官員,不過是虛張聲勢的政治作秀,絲毫動搖不了中央和特區政府依法治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
四、香港由治及興的大勢不可逆轉、不容阻擋。我們敦促歐洲議會切實尊重法治精神,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繫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擾香港法治的徒勞之舉,立即停止威脅制裁的霸道行徑,立即停止以任何理由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來源: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