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调查组的通报里读到两个字:“吃人”!
The Epoch Times
要说“吃人”,她们的遭遇才是名副其实的“吃人”,而且这“吃人”的历史是发生在文明高度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发生在已经跃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号称已经实现全面小康的盛世中国!
这是鲁迅代表作《狂人日记》中最为人熟知的一段,这种对中国历史和传统的黑化,曾误导了千千万万的左翼青年。
我不同意鲁迅的观点,我没从“仁义道德”中读出“吃人”这两个字,这些天倒是从江苏调查组关于“铁链女”的通报中切切实实感同身受的读到了“吃人”这两个字!
这份通告关于“铁链女”生平的叙述,很可能仍然掩盖了一些官方不想让我们知道的黑幕,但即使是从通报中已经披露的事实来看,她被拐卖后直至今天的整个人生,可以说每一页都写满了血泪,每一位有良知的人读了心里都会滴血。
今天在网上读到“看丰县最新通告,有几处心在滴血”一文,作者根据江苏调查组通报中的内容,细心梳理了“铁链女”蒙受的几桩苦难。这也正是我想做的。
第一桩苦难是如货物般被卖了四次。
“第一次,是20岁。被同村的桑某和她老公,以5000元卖给江苏东海县的徐某。在徐家过了三四个月,她逃了出来。无依无靠、风餐露宿,流落到河南夏邑县。开饭店的谭某夫妇收留她一个月。这一个月,不是好心收留,是待价而沽。找到买主后,这对禽兽夫妇,就转手把她卖给了附近打工的霍家两兄弟。蹂躏够了,这对禽兽兄弟,就把她卖给了丰县欢口镇的老乡刘某。而刘某,又将她卖给了董某民的爸爸。” 文章说。
作者问道:这四次转卖,她要经受多少次殴打、虐待、强奸,而每一次,都是生不如死吧?再正常的女人,也疯了吧?
第二桩苦难是强奸24年,暴产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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