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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何推动“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体育总局回应
Beijing Daily
据国家体育总局网站10日消息,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人社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体育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2020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均对在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或做出规定。
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是深化体教融合的重要举措,能有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力量,有效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体育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意见》。
二、请介绍一下《意见》的实施范围和有关要求
答:《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
确有必要设立专职教练员岗位的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内设置,专岗专用,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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