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大了别上路!交管局提示:酒后骑电动车同样是“酒驾”
Beijing Daily
在机动车司机眼里,醉驾和闯红灯是诸多交通违法行为当中真正的“红线”,但在不少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的视角下,前者“警察查不到”,后者“汽车得让我”。如果说电动自行车占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更多是对行人有危害,那么骑电动车越过醉驾、闯红灯这两条“红线”,多数时候伤害的却是自身,而且后果惨重。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警方目前正针对电动自行车醉酒、闯红灯等最易引发事故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就是这个灯杆,看看多粗!当时被撞得明显晃起来了。”在菜市口大街和南横街交叉路口北侧的第二根杆子旁边,西城交通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程左宏感慨地说。
他所说的这起事故发生在7月5日下午4点多。一位电动车骑行人在直行红灯、左转绿灯的情况下,闯红灯越过路口,在路口避开对面方向左转而来的机动车,然后却没有走入畅通的非机动车道,而是稍向左偏,进入了机动车道,在摇摇晃晃地开过30米后,朝着非机动车道中间水泥台阶上的灯杆撞了过去,当场昏迷,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处理此次事故的程左宏说,经抽血检查,这名骑车人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8.5毫克/100毫升。“在这种情况下骑车,肯定已经控制不了自己的手脚了。”现在一些短视频、社交平台上,不少人对于“醉酒骑行电动车被处罚”有诸多不解,认为“酒驾”“醉驾”这种事只能管得了机动车驾驶员,要是管骑车人就是警察越权。“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醉酒’标准是80毫克酒精/100毫升血液,但谁能那么精确地保证自己没喝过界?”程左宏说,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只要饮酒,就会存在风险隐患,电动车和摩托车一样,都属于“肉包铁”,没有汽车的外壳保护,虽然在“伤害他人”的程度上比不过汽车,但出事后果同样惨重。而且根据《北京市实施〈道交法〉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同样要被处以罚款。
和“醉酒骑车”相比,闯红灯是更常见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有的骑行人闯红灯后造成了惨重的后果。
今年5月5日傍晚6时11分,在亦庄开发区天宝西路与荣京西街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从人行横道上闯红灯逆行通过路口,被一辆绿灯状态下正在行驶的车子撞飞,骑车人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22日早晨6点半,大兴区富强西路与兴华大街交叉路口,一辆载着人的电动自行车同样是沿着人行横道闯红灯通过路口,与一辆由西向东驶来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骑车人和乘车人受伤。
东城交通支队法制科民警陈波说,日常工作中发现,除了守法自律意识不强外,一些电动车骑行人确实也不知道一些基础交通法规常识。“就拿路口红绿灯来说,多数路口分别有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信号灯,此时骑车人当然应该看‘非机动车信号灯’;部分只有机动车和行人的信号灯路口该看什么,得看机动车信号灯!骑车人不可以根据行人信号灯通行,更不能干脆不看信号灯!”
9月16日上午9点,崇文门路口东侧,临近路口的时候,一辆电动车突然急刹,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上的女子敏捷地跳下车。在他们前方,民警们正在拦截闯红灯、逆行和骑车带人的违法骑车人,依次予以处罚。
在东城、西城的多个路口,记者注意到,执勤民警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有逆行骑电动车市民被拦截后,大呼不解:“就这么一小段逆行,平时我也不骑车,怎么就这么巧逮我啊?”也有部分骑行人被拦截后,很痛快地接受处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知道不合适,就是图方便”。

社区是城市肌理中最温暖的单元,亦是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的关键场域。作为扎根社区25年的房产服务品牌,生于社区、长于社区的我爱我家始终将“便民服务”作为回馈社区居民的重要纽带。自2023年将传统便民服务系统升级为覆盖面更广、服务项目更全、上门服务更便捷的“六大便民服务”以来,累计为全北京超10万家庭解决生活难题:从上门消杀蟑螂的“安心守护”,到为学龄儿童免费打印教材的“知识速递”;从为空置房业主定期巡检设施的“房屋管家”,到教会银发族玩转智能手机;从帮助业主上门照看宠物花草,到生活无小事的解决“磨刀难”。这些看似微小却务实的服务举措,如春风化雨般浸润着社区日常,让“有困难找我爱我家”逐渐成为社区居民的共识。 百场公益理发:社区义剪开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