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规定夫妻可“和离”,李清照曾因报官告发张汝舟差点获刑
Beijing Daily
自从有了互联网,以往“家丑不可外扬”的一些家庭矛盾,或者是家人在道德品质上的瑕疵,时不时地被人在网上传播。究竟是时代变了,观念变了,还是生活方式的变化导致出现诸如此类的现象?其实,古代也有人不惜将配偶的不当行为报官,由于封建社会的法规对妇女保护较弱,因此“报官”者以妇女居多。 古代没有互联网,更加没有论坛、微博之类能让个别对婚姻不满者向大众曝光配偶不当行为的平台,但也有古人“冲冠一怒”,想尽办法讨个公道,而且不惜毁掉配偶的事业和前途。
《宋史·陈烈传》记载,福州侯官(今闽侯县南通镇陈厝村)人陈烈生性耿介,恪守古礼,其为人被欧阳修、司马光等人推崇,仁宗时任福州州学教授。如今的教授是高等教育体系下的一种职称,而在宋代,教授作为一种官称、职衔长期存在。比如在北宋太宗至道元年(995年)正月时,为了体现皇太子、皇子、皇侄、皇孙等近支皇族间的地位差别,中书门下(政事堂)提议将教授皇侄、皇孙的学官教师的职务,定名为“皇侄、皇孙教授”。
陈烈品行端正,动静皆依古礼,即使对待童仆亦如宾客。乡里人都尊敬他,每教训子女必以陈烈言行为楷模,凡民间办理婚、冠、丧、祭诸典,都要向他请教,博学如陈襄、刘彝等也都向他求教。其门下学生常常有数百人之多,与陈襄、郑穆、周希孟被时人称为“海滨四先生”。放在现代,陈烈的公众形象也是大众的道德楷模。但是,陈烈的妻子偏偏就向官府告状,要求朝廷免去他的官职。
事发于嘉祐三年(1058年),翰林学士欧阳修上奏夸奖一番陈烈的才学和品行,然后说让陈烈在当地教学,实在是屈才了,而且也不足以展现朝廷宏扬贤德之风。皇上一听,如此才富五斗、品行高洁之人,应该调到朝廷任职,于是就任命陈烈到国子监任直讲。国子监直讲是官名,宋初为国子监讲书,太宗淳化五年(994年)改为国子监直讲。
此时,福建提刑王陶提出了不同意见,他上书说,陈烈的妻子林氏因为夫妻不和而告到官府,要求免去陈烈的官职。把家庭矛盾闹到官府,还要毁去丈夫的前途,这和当今一些人利用网络自曝家丑有共同点。若是古代有互联网,估计林氏也不屑于跑到官府递状子了,直接发网文控诉丈夫是假道学就行了。
那么陈烈究竟做出什么事,让妻子不惜告官呢?王陶说:“烈以妻林氏疫病瘦丑,遣归其家,十年不视,为林所讼,乞夺所受恩。”用白话文说,就是陈烈嫌弃妻子染病后又瘦又丑,把妻子送回老家,10年都未见面。
林氏控诉陈烈一事发生于宋代,陈烈不用面对互联网时代网民铺天盖地的斥责,官家也不用面临社会舆论压力,事情也就能在小范围内解决。司马光上书说,陈烈确实是守节之士,应该加以保护,如果夫妻之间不和谐,让他们协议离婚就行了,没有必要因为这点事儿就为难陈烈。陈烈一生清廉,任教授职时,凡乡里赠送,一律退回不受,家有余财,还拿出来救济贫穷者。因此,朝廷也没有因为林氏的告状而为难陈烈。
像林氏这样到官府告状,要求罢免丈夫官职的,在古代是凤毛麟角。封建社会男女并不平等,女性的合法权益并不像现代一样有完善的法律来保护,就连婚姻也是如此。古代法规中涉及婚姻的条款,对女性的保护相对比男性要弱。
《孔雀东南飞》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刘氏,被仲卿的母亲驱赶回娘家,她发誓不再改嫁。但她娘家的人一直逼着她再嫁,她只好投水自尽。焦仲卿听到妻子的死讯后,也吊死在自己家里庭院的树上。这一悲剧中,焦母逼儿子休妻的依据就是汉朝著名的“七弃三不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