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美国人”受限 美政府解读对华芯片禁令
The Epoch Times
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新规,限制对中共高端计算芯片及芯片制造设备的出口。10月28日,美国政府对新规进行解读。
美国商务部10月7日对一系列芯片和芯片制造技术实施对华出口管制,这是迄今为止美国对中共科技产业的最大打击。在一个让业界措手不及的罕见举措中,美国新规还通过禁止“美国人”(U.S.persons)在没有许可情况下支持中共先进芯片的开发或生产,来限制中共利用美国技术发展军事和监视海内外人民。
根据专家们的解读,新规内容大致归纳出四个方面:一是在“商品管制清单”(CCL)上增加先进计算芯片、芯片制造设备等相关物项;二是扩大“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范围,将先进计算、超级计算机和新增实体清单纳入FDPR;三是将涉及先进芯片制造以及超级计算机相关产品或活动,纳入“最终用途”名单;四是“美国人”不得“支持”中国的芯片制造设施开发或者生产芯片。
10月28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又对10月7日新规的常见问题,做出了解答。
根据BIS对新规的解释,香港与中国大陆同样需要许可证, 澳门例外,但鼓励出口商和转口商在向澳门发货时,应尽职调查并注意发出警告。
对于哪些“美国人”需要许可证,BIS回答说,就《出口管理条例》(EAR)第744.6(c)条而言,“美国人”包括。
1. 任何美国公民、美国永久居民或《美国法典》第8卷第1324b(a)(3)条规定的受保护个人。 2. 依照美国法律或美国境内司法管辖区成立的任何法人,包括外国分支机构;以及 3. 美国境内的任何个人。
所谓(“美国人”)“支持”(中共芯片业)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运输、传输、转移特定物项或为特定集成电路开发活动或半导体制造活动提供服务,即使其中涉及的物项并不属于EAR管控范围。但不包括从事行政或文秘活动的美国人,除非有证据表明这些人知道违规。
对于新规中多次提到的芯片制造“设施” 一词,BIS解释说,“设施”是指“建造、安装、生产或开发物项的建筑物或户外区域”,其它后续操作如装配、测试和/或包装设施,因不存在技术改变,不包括在内。如果一个实体在同一建筑物内有一条受限制和不受限制的生产线,该建筑物/设施将受到新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