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高法出台秘密文件 院长徐家新被控告
The Epoch Times
吉林省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阻止律师和辩护人出庭为学员做无罪辩护是一个重要原因。近期,一份指导全省法院审理信仰案件的秘密文件浮出水面。
据明慧网报导,2021年7月26日,吉林农安县赵秀兰、孙凤仙、高晓歧、张敬元、于姣茹、孙秀英、蔡玉英、单为和八人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2到9年不等。法庭在剥夺律师和家属的辩护权、不允许家属旁听的情况下,非法开庭。
其中,65岁的孙凤仙在得知二审冤判结果后突发脑出血,于12月15日含冤离世。这起冤案给当事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一份德惠市法院2021年10月25日出具的信访核查报告显示,“我院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内容,要求辩护律师证件注册地司法局出具的同意为法轮功案件进行无罪辩护的意见及其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不习练法轮功证明。”
“我院要求参与旁听家属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不习练法轮功证明。”
据明慧网报导,德惠市法院所说的上级文件即吉高法[2020]226号秘密文件,作为指导全省法院审理信仰案件的所谓法律依据,随意侵犯律师及当事人诉讼权利,造成众多吉林省法轮功学员因所请的律师不能介入案件,被非法判刑。
吉高法[2020]226文件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邪教犯罪案件审判的通知》。该文件规定:“严格依据此文件律师代理×教案件得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不允许代理涉×教类案件。未提供律师所在地司法行政许可,未提供参加×教组织行为证明的相关人员不能出庭辩护。”
近日,一名受害法轮功学员家属决定对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徐家新以“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提起控告。
受害人家属认为,吉高法[2020]226号文件违反《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剥夺了当事人的辩护权;违反《律师法》和《法官法》,剥夺了律师的辩护权;同时违反《高法解释》《高检规则》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法律必须公开,任何秘密文件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