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议员财产申报公开 立委:阳光是最好防腐剂
The Epoch Times
中华民国立法院会通过《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案,议员财产申报要上网公告。法务部表示,有助年底九合一选举端正选风。立委表示,将继续推动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的财产申报公开上网。
中华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现行第6条第2项规定总统、副总统、五院院长、政务人员、直辖市长、县(市)长及立法委员之财产申报资料应予公告,至于直辖市议员及县(市)议员则无须公告。
中华民国立法院30日三读通过《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案,明定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将比照正副总统、五院院长、立委、直辖市长等公职人员,纳入上网公告财产申报人员范围。
时代力量党30日于脸书表示,“对于这次修法完成,感谢朝野各党共同支持,我们终于弥补长年来的立法疏漏,让阳光得以照进议会。我们期待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新法生效后,监察院能够在年底九合一选举前尽速完成地方议员的财产申报上网,让民众能够进一步检视选区内每一位议员候选人的财产概况”。
法务部表示,这次三读条文总统公布后即开始施行,除持续落实政府透明化及反贪腐的政策外,也将适用于今年11月26日的九合一选举,届时凡是欲参选的直辖市、县(市)议员选举的候选人,经审定候选人资格后,各级选举委员会应将其财产申报资料上网公告。
对于台湾选议员财产申报要上网公告,法务部指出,此一方面可使选民借此了解候选人财产状况,选贤与能,一方面也可促使候选人保持清廉操守,干净选举,将有助于端正选风,贯彻廉能政府。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30日于脸书发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县市议员财产公开 终于修法通过!》提到,立法院朝野政党一起做出正确的决定,就是把权利还给人民,让直辖市和县市议员与候选人,都要接受全民公开的检验。这是反对黑金、保护民主,非常重要的关键。
陈椒华说,这次修正的规定,年底的选举就可以适用,让民众可以有好好检视候选人的机会,也减少黑金候选人掌握地方政治的机会。她强调今天的修法不是终点。因为乡镇级的公职人员候选人,包括乡镇市长和代表,还是没有财产申报的规定,当然更不说上网公开。
她相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投下选票,是民主国家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让人民有知的权利,知道自己支持的究竟是怎么样的人,更是选贤与能的必要条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部有效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