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频爆共谍案 专家:应修法遏制中共渗透
The Epoch Times
台湾共谍案层出不穷。专家指出,台湾站在中共威胁第一线,但因为司法体系对于国家安全观念非常的薄弱,使得共谍判决刑度过轻。法院不应轻纵共谍,应修法加重共谍刑罚。
台湾立委王定宇透过录制的视频对媒体表示,远景基金会的董事长陈唐山曾提出,欧美针对共谍跟间谍行为,平均刑期达19年,然而面对中共威胁最严重的第一线台湾,对于共谍的平均刑期才1年。台湾司法轻纵共谍对于国家安全的保障无法做到,让民众无法安心。
王定宇说,对于立法院已经完成修法的部分,希望司法机关着重国安,能够在判决及审视上将国安纳入考量。对于法律不周延、法律工具不齐备的部分,也希望行政和立法机关,能够加速齐备国安相关法令,也要参酌纳入欧美先进国家针对间谍的重罚、重判。因为中共对台威胁是无所不用其极,一旦红色渗透进来台湾,伤害的是2,300万人的共同利益。
时政评论员陈怡伸律师对大纪元表示,台湾近年来国军共谍案层出不穷,除了显示军中政治作战教育未确实外,更凸显官兵未将中共视为敌人,造成对国家认同出现严重混淆。中华民国虽然订有《国家安全法》处罚共谍犯行,但为何却无法遏止类似共谍“发展组织”及“刺探或泄漏国防机密”案件呢?
陈怡伸指出,共谍案存在判决刑度过轻问题。他分析台北地方法院的共谍判决案例中,有被告所犯发展组织工作者,最重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却只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面对中共渗透台湾严重,共谍案不仅有害台湾国内团结,更使国际对台湾是否有决心自我防卫产生疑虑。
陈怡伸说,共谍案证据搜集不易。由于中国的资讯不透明,检调对于金流等重要证据搜集难度高,在法院奉行严格证据裁判主义下,法院往往认定检方证据不足,只能在无罪推定、罪疑为轻等原则下,判决被告无罪。这会使潜在犯罪人存有侥幸心理,而愿意铤而走险。台湾司法体系恐成为国安漏洞,难以阻止中共红色渗透。
他也指出,中华民国宪法对于中国大陆地区仍存不符合现实的规定,比如宪法增修条文的用语将“大陆地区”视为“国内”,而《刑法》的外患罪部分的用语皆为“外国”,台湾人民若勾结大陆地区的组织欲消灭中华民国,是否可以外患罪论罪?对于共谍案一再发生,他认为,立委应考量国安相关法律在刑度上再予斟酌增加,而法院于裁判上,应以发挥遏止共谍案的再犯为目标。
新台湾国策智库日前举办“检视当前国安法制与司法”论坛,中央警察大学公共安全学系教授董立文表示,台湾司法可说是国家安全的一个薄弱环节,负责侦查起诉的检调没有敌情与安全观念,加上法规制度的漏洞,目前所有共谍案几乎都判刑四年以下,马政府时期曾有政务官,将国安会两岸安全会议讨论整理成档案,敏感资料任意外传却依法无从追究。
董立文说,调查局的办案资料不断泄漏,影响造成侦查办案草草侦结;新党成员王炳忠明目张胆招募人员发展组织,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因为法院认定没有“明显而立即的具体危险”获判无罪;中国创新公司负责人向心、龚青夫妇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因为查无实据最终无罪开释,只是因为台湾与澳洲和中国没有司法互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