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人曹兴诚提告中国官员 反击中国制裁
Voice of America
台湾商人曹兴诚星期一(11月11日)表示,他将向台湾法院起诉两名中国高级官员,指控他们对他实施制裁涉及恐吓,并表示此举意在“反击中国的独裁与流氓”。
中国今年推出“惩治台独22条”。上个月,中国国台办宣布将曹兴诚和台湾立委沈伯洋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并对两人及与两人有关的台湾民防推广机构“黑熊学院”实施“惩戒”,理由是“从事台独分裂活动”。
中国国台办指责曹兴诚提供巨资支持“黑熊学院”从事分裂国家犯罪活动,鼓吹“以武拒统”、“全民皆兵”、还投资策动拍摄台独题材影视剧,灌输“反中谋独”的精神毒素。
曹兴诚是台湾半导体企业联华电子(联电)的创办人和前董事长,也是台湾最富有商人之一。
曹兴诚周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他要通过民主法治手段应对极权威胁,并委托律师到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中国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及中国国台办主任宋涛涉嫌触犯台湾《刑法》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
曹兴诚手拿中华民国(台湾的正式名称)护照表示,他放弃新加坡国籍、拿回中华民国护照已经两年,中华民国是他唯一的家。中国的制裁不仅威胁了台湾合法的政治表达权利,还威胁到他个人的安全。
“没有人谋独,因为两岸是国与国互不隶属的关系,中共国管不到台湾,台湾是独立自主。如果说这样就是谋独,那台湾都是谋独,”曹兴诚说。
曹兴诚接着说,中共每天用武力威胁台湾、破坏台海和平,是最大的危害安全者;他控告宋涛和陈斌华二人,是在尽中华民国国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法律将来会怎样,他仍坚持台湾主权独立的立场。
曹兴诚的委任律师郑文龙指出,陈斌华宣称要对曹兴诚限制旅行自由、限制经商自由,甚至威胁危害生命,已违反国际法,更触犯《刑法》的恐吓危害安全罪,可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成案后若二人不到案,就可发布通缉,宋涛、陈斌华来台就可将他们逮捕。
台湾法院对中国无管辖权,中国高级官员也不会访问台湾,此诉讼的实际执行难度很高。
中国国台办没有回应置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