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养老引发新纠纷 诉前调解解开叔侄心结
Xinmin Evening News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朱永好 记者 袁玮)快到喜寿之年的陈老伯遇上了养老的糟心事儿,近日,虹口法院诉调中心的调解,顺利化解了陈老伯与侄女之间的代管钱款纠纷案。
图片来源:东方IC 陈老伯今年76岁,早年丧偶,虽有一个儿子,却精神残疾,无法承担赡养义务。2015年,陈老伯感觉身体大不如从前,希望得到他人照顾。他想到侄女小丽平时对他们父子都很关心,于是陈老伯就向侄女提出照顾其父子生活的事,并且表示个人积蓄、养老金和拥有的一套房产总价值足够养老开销,剩余钱款可作为对侄女的赠与,于是侄女承担起了照顾陈老伯的责任。平时,小丽经常来老人家中看望,洗衣做饭、收拾卫生、整理衣物等也做得有条不紊,陈老伯看病需要陪护时,她都是随叫随到。 陈老伯与侄女家相距较远,为减轻侄女两地奔波的辛劳,去年7月陈老伯主动提出请侄女协助出售其现居住的唯一房屋,在侄女家附近租房或买房。同年8月,陈老伯房屋出售,获得售房款210万元。为了便于租房(买房),陈老伯便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全部售房款转到小丽名下,由其代为保管。随后,小丽在其家附近为陈老伯租了房,并将父子安顿进去。小丽要照顾陈老伯和他残疾的儿子,同时自己的父母小孩也需要照顾,为了让陈老伯父子能够得到妥善照顾,小丽在征得陈老伯同意后,将其安排住进养老院,并把陈老伯的儿子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但不久后,陈老伯感到养老院不像事先想象得那么理想,他还认为侄女的照顾也没以前那么尽心尽力了,想到售房钱款都在侄女手上不放心。于是,他向侄女提出要回售房款,侄女希望扣除她协助售房租房和住养老院代为支付的以及照顾陈老伯日常生活开支等相关费用共计8万元,陈老伯认为扣除的费用不应该这么多。双方协商未果,陈老伯一纸诉状将侄女告上法庭。 今年5月,该案诉至虹口法院。由诉调对接中心法官指导、特邀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小丽认为自己为了协助陈老伯出售房屋和租房发生的中介费以及入住养老院生活费用,代为支付共计6万元并有发票,最近一年照顾陈老伯的日常生活消费以及陪护看病及交通等支出的相关费用,支付方式有现金、刷卡、扫码等,无法笔笔计算,暂预估2万元,请求一并扣除。陈老伯表示有发票的中介费、养老院费用可以扣除,对于其他开支数额不予认可,况且平日里他也给过一些零花钱,送了侄女一些首饰,可以相互抵消。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