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万元黄金高买低卖 中国骗税怪招频出
The Epoch Times
国金宝的实际控制人与香港买家的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个人,所谓的出口贸易,不过从左兜换到右兜而已。他们在深圳购买的黄金也根本就没运到绵阳,更没用于生产,而是就地卖掉,而且,往往是在提取黄金的当天反常地降价卖掉。
在中国四川省绵阳市有一家公司,叫四川国金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宝”)。这家公司曾在短期内购买了大量黄金,称用于产品生产,但是其销售的产品中却并不含有黄金。
警方从国金宝的进项发票发现,该公司在2019年的9月至11月间分三批采购了41公斤黄金,总价值1000多万元(约150万美元)。
调查还发现,国金宝通过深圳一家公司把产品卖到香港,然后在绵阳和深圳申请退税。2020年,深圳的税务部门在退税时怀疑这家公司的真实性,并发函给绵阳的税务部门,建议对企业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调查的结果是,国金宝的实际控制人与香港买家的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个人,所谓的出口贸易,不过从左兜换到右兜而已。他们在深圳购买的黄金也根本就没运到绵阳,更没用于生产,而是就地卖掉,而且,往往是在提取黄金的当天反常地降价卖掉。
2021年3月,嫌疑人承认,所谓的开设公司、生产产品以及出口贸易不过都是掩人耳目,唯一的真实目的是骗取退税。他们的产品运到香港后,最终被当做废品处理。
中国的出口退税是指,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中国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缴纳的增值税(西方国家称之为商品及服务税或消费税)。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在国内和国外被双重征税。退税,也就意味着大笔资金可以返还企业。
这样一来,国金宝以及实控人的种种反常行为也就都有了合理的解释。根据警方获取的供述,案犯选择黄金是因为黄金的高价值,因此可以获得高额的增值税发票,从而利用来骗取退税;提取黄金的当天就降价卖掉,是为了让资金快速回笼;虽然每克黄金低于购买价0.3至0.5元(4.5至7.5美分)卖出,总计亏损约2万元(3000美元),但是他们已获取59万多元(8.9万美元)退税,还有100多万元(15万美元)退税已申报尚未获取,相比之下还是很划算的;而且,黄金的买家是不需要发票的厂商或个人。
警察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位上海黄金交易所一级会员单位的代理会员,多次购买黄金,总计1吨左右。此人将实物黄金卖给不需要发票的人,然后虚开增值税发票,按照票面金额4%至8%的价格将发票卖给100多家企业和厂商。此案至今年4月才结案,涉案总金额4.7亿元(约70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