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码网络保护“未保”持续发力
Beijing Daily
如今,未成年人过早触网已经不是新鲜事。因此,在国家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的背景下,如何在网络空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的新课题。从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到《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白皮书(2023)》再到《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无不将网络保护置于一定的高度。不仅如此,6月1日,《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成为新一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设立了网络保护专章,针对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网络权益问题,明确规定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和网络合规制度以及确定专人等具体的责任与义务,提出要采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可以看到,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背后,是相关部门和公众对于互联网平台承担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期待。对于平台来说,互联网行业要繁荣发展必须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同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应随着行业发展的步调及时调整,来降低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的潜在风险。 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来说,“防沉迷”始终是网络保护的重点。2022年3月至6月,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国民心理健康评估发展中心对我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万多名10岁至16岁的中小学生进行调查显示,33.4%的青少年不同程度地对“我不能忍受没有手机”表示同意。这表明这部分青少年可能已对手机产生心理依赖。同时,有超过1/3的青少年可能因使用手机而影响了学习和生活。
需要看到的是,“防沉迷”是一项复杂且系统的工作,需要政府层面、平台主体、家校层面多端发力。
在政府层面,近年来,有关“防沉迷”的政策规定不断细化。例如,2021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对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除此之外,6月1日正式实行的《条例》也明确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防沉迷”技术措施,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产品和服务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在平台方面,自2019年起,各大网络游戏、视频、直播等平台都相继上线并升级了青少年模式,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到精的进阶,在帮助未成年人减少网络依赖和不良信息影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白皮书(2023)》显示,未成年人家长对直播与短视频平台的“未保”举措了解度较高,并对整体效果较为认可。在青少年模式优化升级方向上,超六成受访家长希望平台提供更多个性化的管控工具。
然而,即使有了政策和技术的双层约束,“防沉迷”也无法做到天衣无缝——仍然有未成年人通过商业代练等形式绕开“防沉迷”系统,成为网络保护的漏网之鱼。
例如,上海浦东法院曾发布公告称,有科技公司运营的客户端以“发单返现金”、设立专区的形式引诱、鼓励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通过其平台进行商业化、规模化的游戏代练交易,未成年人因此能够绕开“防沉迷”机制进入游戏并赚取费用。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落实“防沉迷”不但需要游戏企业切实履行法律义务,也要求游戏代练等周边产业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
除此之外,虽然相关规定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交易服务,但是未成年人租借或买卖游戏账号、购买破解人脸识别服务等情况在部分电商平台依然时有发生。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有关部门除制定规范约束游戏运营商外,还应当对电商平台进行专门规范,如加强电商监管责任,不仅要以关键词屏蔽游戏账号卖家,还应当增加人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