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學士還押時串謀舊同學刪資料 法官明言只考慮判監
Ta Kung Pao
一名副學士男生2019年在觀塘一迷你倉管有煙霧餅及火棉,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被告在還押期間,再串謀探監的時任區議員助理及一名舊中學同學,協助刪除其電郵及社交媒體賬戶資料。經審訊後,他與涉事舊同學早前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原定昨日在區院判刑,但因勞教中心報告顯示男生有吸食大麻習慣,暫委法官葉啓亮遂決定為他索取戒毒所報告,又批準為舊同學索取社服令報告,將案押後至9月26日判刑,但明言只會考慮判處監禁式刑罰。
案中3名被告同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被告副學士生鄺偉邦(現21歲)及學生黃俊燁(21歲)裁定罪成;議員助理余昕鈺(21歲)裁定罪脫。鄺另涉藏有火棉和煙霧餅,被裁定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成。
辯方昨日引述勞教中心報告稱,由於鄺的體重過重,而黃的體力欠佳,故均不建議判入勞教中心。葉官關註到報告提及鄺於今年4月起有吸食大麻習慣,並在案件裁決前3天仍有吸食。辯方解釋稱大麻軟糖成分不足以構成毒癮,但葉官決定先索取戒毒所報告再作判刑。
另外,辯方稱案發時19歲的黃俊燁年少無知,雖然控罪嚴重,但案情輕微,冀法庭為黃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葉官指,勞教中心報告顯示黃聲稱沒有意圖替鄺犯案,當時純粹想安慰他,質疑黃沒有悔意。葉官最終批準索取社服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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