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共《对外关系法》恐吓退外资
The Epoch Times
中共推出其首个《对外关系法》,试图以法律的形式应对西方的制裁和出口管制等措施。分析认为,这部法律更像是习近平的外交政策声明,可能会破坏其吸引海外投资的努力。
中共官媒新华社周三(6月28日)报导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当天已经批准了《对外关系法》。这部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称对于危害中共“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北京“有权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
美国之音评论说,这项中共建政以来首次推出的《对外关系法》试图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习近平倡导的所谓“战狼”外交,在北京与美国及其西方盟友关系陷入困境之时,强化中方对被其视为威胁的行动进行“反制”的权利,特别是对抗美国在某些敏感领域对北京实施的高科技产品和设备的禁运。
《对外关系法》称,“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确定和实施有关反制和限制措施。”
《金融时报》分析说,北京希望这项立法能为其应对制裁和出口管制等西方措施提供更多法律支持,但可能会进一步削弱吸引海外投资的努力。在实施近三年的COVID(中共病毒)疫情极端封控措施后,北京正在千万百计恢复经济。
美国政府近几个月以来,将一大批中国公司列入黑名单,指控这些公司或者协助当局监控新疆等地的少数民族,或者直接、间接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提供支持。华盛顿还推动盟友对中国实施半导体技术和设备出口禁运或限制,以防中共将其用于军事发展,反制北京经济“胁迫”,并鼓励盟友在贸易对话中强调“去风险”。
北京当局将美方的这些做法一律视为对其打压。在过去六个月里,针对西方在中国的商业利益,中共当局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包括打击外国尽职调查公司;对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会计事务所德勤公司(Deloitte)处以创纪录的罚款;禁止美国芯片制造商美光公司的产品进入关键基础设施,以及拘留一名日本高管等。
今年2月,北京以美国两大国防承包商洛克希德‧马丁(Lockheed Martin)和雷神(Raytheon)向台湾出售武器为由,对这两家公司实施制裁并课以罚款。
彭博社当时报导说,鉴于这两家公司与中国的直接接触很少,与之前中共宣布的对这些公司和其它美国国防公司的制裁一样,这些措施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象征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