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旬老太遭迫害 北京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The Epoch Times
6月2日,北京81岁的法轮功学员胡行铣的家中来了三位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人员。他们送来所谓裁定书,上面称,驳回胡行铣的上诉、维持原判3年徒刑、罚款3,000元。老太太拒绝签字,表示要继续上诉。
明慧网报导,胡行铣问来她家的审判长王洪波等三人两个问题:“一、如果做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真、善、忍’做好人被判有罪,请问你们认为什么样的人才无罪?二、国家认定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我不知道我利用了14种邪教中的哪种邪教破坏了哪种法律实施?”
他们说她的申诉要等丰台法院处理,只待了20分钟就匆匆离去。
2020年4月23日,时年78岁的胡行铣被人恶告后,社区人员领来派出所六个警察,对她抄家,抄走一箱法轮功书籍、五部手机等。随后她和儿子被绑架到派出所。儿子当晚被释放,她被送到丰台区看守所,被拒收,后被扣留在派出所一宿;次日以“取保候审”一年,被儿子接回家。
一年后,2021年3月至5月,丰台区检察院多次通知胡行铣去拿传票,被她拒绝。11月丰台区法院、检察院人员给她送来起诉书,准备第二天下午在她家非法庭审,因疫情缘故未遂。
2023年2月8日下午3点,丰台区法院非法庭审胡行铣。3月30日,法院人员给她送来所谓判决书,她被非法判刑3年、罚款3,000元。
通过明慧网的大量报导可见,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后上诉,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初级法院对他们的冤判,实属常态。
旅美的大陆人权律师吴绍平2022年年初向大纪元表示,法轮功学员被一审非法判刑后,通常都会选择上诉,但是二审基本上维持原判,几乎没有看到有改判的。
“一审法院的判决实质上就是二审法院做出的决定。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当中,他们实际上是没有审判权的,在庭审中只是走个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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