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实业集团前书记朱慧民案细节首度曝光
The Epoch Times
光大实业集团前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落马一年半后,官媒发文首度披露案件细节。当局曾4省份同步行动2小时控制10人。此前官方通报,朱慧民隐瞒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情况;涉包括重婚罪在内的四宗罪。
《中国纪检监察报》12日发文《室组地联合办案铲除金融蛀虫》,披露朱慧民问题的发现是在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成立不久之时。
经内部审计发现,朱慧民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担任党委书记、行长期间曾审批发放并形成不良贷款业务,数额巨大。
经初核发现,朱慧民在光大银行工作期间涉嫌违法发放贷款,在光大银行和光大实业工作期间通过亲属收受4家客户企业30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还涉嫌收受价值4000余万元别墅,与企业老板存在巨额经济往来。
上述文章披露,审查调查工作历时5个月。当局在4省份同步行动,2小时之内控制涉案人10名。
专案组成员称,职务犯罪行为与投资经营活动紧密交织是朱慧民案的一大特点。朱慧民惯于采取向涉案企业投资入股的合法外衣,以小博大,从中牟取巨额利益,以投资为名行受贿之实,受贿手段隐蔽且狡猾。他在以权谋私时多通过专业操作将贷款、融资、投资行为等披上合规合法“外衣”,涉及代持亲属数十人、隐匿资金账户近千个,资金往来关系复杂。
朱慧民出生于1966年11月,河南扶沟人。
2000年1月,朱慧民进入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工作,历任支行行长、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5年1月,39岁的朱慧民成为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他又调任深圳分行,担任党委书记、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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