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洗白?三方面看冬奥难掩中共劣迹
The Epoch Times
近年来,一个名词应运而生,即“体育洗白”(sportswashing),通过举办奥运会等盛大体育赛事,让人们注意力集中在运动员的高超技艺、亮丽的场馆、宏大的叙事等等,从而忽视了一系列迫害人权、信仰的恶行。
北京冬奥口号是“一起向未来”,说是要追求“团结、和平、进步、包容的共同目标”,试图通过冬奥会转移视线, “洗白”迫害人权等劣迹。
事实上,北京的两次奥运会,不但没有丝毫改善人权、新闻自由,中共利用奥运会,进一步扩大其监控、镇压的工具。实际上,北京冬奥是一个“政治奥运”、“审查奥运”、“迫害人权的奥运”。中共想利用冬奥“体育洗白”的算盘落空。
《奥林匹克宪章》基本原则第一条说,“奥林匹克主义是一种生活哲学,它使人的身体、意志和精神的素质得到全面的提高和统一”,奥林匹克运动的本质,是要通过体育运动作为媒介,达到个体生命精神的提升,与政治没有任何关系。
众所周知,一切精神运动对中共都是危险的,一切在社会上表现突出的东西,都成了中共的资产,中共成功把体育办成了政治,中国运动员确实像是中共手里的一个提线木偶。
本届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中共政府特地安排了维族越野滑雪选手迪妮格尔‧衣拉木江(Dinigeer Yilamujiang)充当主火炬手,试图掩盖对新疆维吾尔人的人权迫害,但弄巧成拙,反而让人想起了1936年纳粹德国希特勒办的那次奥运会。
在1936年的柏林奥运会上,为平息国际舆论压力,纳粹德国允许有犹太人血统的运动员海伦‧玛雅(Helene Mayer)代表德国参赛。在比赛中,海伦‧玛雅获得个人女子击剑银牌,并在领奖时行了纳粹礼。同样,依拉木江参加完首场比赛后,没有敢回答任何外媒的提问,只接受了中共国家广播电台的独家采访,对被委以火炬手的重任表示感谢。
《奥林匹克宪章》是奥运会的宪法,其基本原则第一条有“尊重世界基本道德原则”,第二条有“关心维护人类尊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普世价值,是政治得以建立的基础。
2020年3月,国际奥委会人权方针的报告写道:“人权的核心是重视和确保个人尊严。尊重人的尊严,是国际奥委会价值观和推进奥林匹克主义使命的根本。”并于2017年2月宣布,它已对主办城市合同做出修订,增加了人权原则,以防止未来的奥运会东道主侵犯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