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套现近七亿 “中核钛白”实控人被罚
The Epoch Times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因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套现约6.71亿元(人民币,下同)而被罚款1.33亿,同时被罚的还有和其一起参与减持股票的朋友。
中共证监会在4月30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泽龙、洪浩炜、中信中证、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显示2022年7月,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22年7月至8月,中信中证向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王泽龙推荐定增多空方案。该方案“客户通过场外衍生品交易台直接实现定增多空套利,提前结算收益,无需等待六个月的锁定期,通常一个多月时间即可回笼资金和收益。”
2022年9月,王泽龙决定实施定增套利, 中核钛白原董秘韩雨辰具体执行套利方案,负责对接中信中证和中信证券。
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王泽龙与韩雨辰、中信中证和中信证券共同商议并实施了融券套利业务,涉及8800万股中核钛白股票的融券对冲交易。此外,中信中证与海通证券于2022年11月就挂钩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沟通。
2023年2月,海通证券参与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的首轮报价,并确定发行价格。随后,海通证券与中信中证及其它各方签订了多份挂钩中核钛白股票的收益互换协议。
2月13日至2月21日,四个私募基金产品账户融券卖出8800万股中核钛白股票,卖出均价约7.63元/股,成交金额约6.71亿元。
王泽龙未将自己通过上述交易安排实际参与非公开发行的信息告知上市公司。2023年2月24日、3月3日,中核钛白公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发行情况报告书,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令上市公司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因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通过衍生品交易安排,以市价融券卖出,提前锁定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折扣价之间的价差收益,变相规避限售期规定,违反《证券法》等规定; 同时,王泽龙还存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核钛白实控人王泽龙及朋友洪浩炜、中核钛白原董秘韩雨辰、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及中信中证合计被罚没2.35亿元,其中王泽龙被罚没1.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