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環暴動案3人開審前認罪 演員吳智傑不認罪受審
Ta Kung Pao
3名被告分別為酒樓工人陳維聰(25歲)、售貨員蔡綺洛(23歲)及美容師林梅嘩(23歲),在開審時承認一項暴動罪,指他們2019年11月12日在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陳另涉管有危險藥物罪,即大麻捲煙;蔡另涉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害財產罪,即一把鎚子及46顆彈珠;以及3人另涉在非法集結現場使用蒙面物品罪,均不予起訴。
案情指,當日中午12時許,示威者堵塞畢打街及德輔道中的馬路,其間他們破壞交通燈,並在巴士擋風玻璃噴上黑漆,又有人在路障燃點火堆,及在車路放置插有金屬釘用以刺穿車胎,有人則破壞「元氣壽司」和「吉野家」店舖。隨後警方到場進行驅散,示威者向警員扔石頭並持續後退,最終共有30人在置地廣場外被捕,包括3名認罪被告。
餘下5名被告包括ViuTV演員吳智傑(25歲)、餐飲接待員陳敦涵(22歲)、社工李晁鋒(24歲)、註冊放射技師陳灝良(24歲)及教師梁升彥(24歲)否認控罪,將接受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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