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罪行录之二百零二十六:大墙外的无期犯人
The Epoch Times
吴维尊,是一位基督徒,1926年生于浙江东阳,清末名臣袁昶的外孙,出生时母亲为他取名以巴弗(以巴弗是一位曾与公元一世纪的圣保罗一同坐牢的基督徒)。
中共建政后,当时上海虹口区政府组织中小学教师学习社会发展史,学习完毕时,每一个人都要写总结报告,谈自己对社会发展史的认识。作为该区一名中学老师的吴维尊,经过祷告,写道:“通过这次社会发展史的学习,我认识到,这个从猿到人,一直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史,是一篇大谎话。” 政治老师对吴维尊说:“你们所信的神,是反对科学的!”吴维尊回答说:“老师啊,科学规律是哪来的?是人定的吗?不是,没有人能制定科学规律。真正的科学规律是神在创造天地万物之前就制定妥当的。天地万物都是按照神定好的规律运行。既然科学规律是神早已定妥的,为什么神要反对自己所定的科学规律呢?今天的问题,不是神反对科学,而是人想利用科学来反对神。”
基督徒饭前必谢恩。1957年反右运动中,吴维尊仍然坚持每吃饭必谢恩祷告,中午休息时还要拿出《圣经》来默读。星期天,全校教师要到附近农村劳动,他却要请半天假,理由是《圣经》教导我们要守安息日。不久,吴维尊便被下放到郊区农村劳动改造。在那里,小组学习要把干部改造成具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人生观的人,吴维尊却公开发言说:“我是一个基督徒,且永远是一个基督徒。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改造和转变自己,成为马克思主义者。我没法响应党中央对我的号召。”
1964年四清运动时,吴维尊写信给一位年轻人:“你既然已经信了主,作了基督徒,就应该公开承认主的名,退出共青团,走主的路。”
这个年轻人的退团举动使公安局更加注意吴维尊“与共产党争夺下一代”的问题。1964年7月30日,他被捕了。一进监狱,他就为自己定了一个必须坚持的原则:在被审讯时,“不回答,不交代,不认罪,不悔改”。
入狱一个多月时间里,他八次被审问,一直持定这个四不原则。
第七次审讯时,他被要求用书面形式回答五个问题。他一面祷告,一面写出了自己的答卷。其中第四个问题是“政府的宗教自由政策是如何得到正确贯彻执行的”,他直率答道:“正是在这种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下,全国许多教会被取缔、受打击,许多神的仆人和基督徒因不接受党对神教会和神仆人的领导而被捕、下监、判刑等等。我的被捕下监,则是一个新的证明。”
第八次审讯时,审问人员恼怒地说:“在我的手心里不知经过了多少大牧师、大传道,还没有见过你这么猖狂的!”
1967年2月,吴维尊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