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澄清境外上市规则 专家:细节仍须观察
The Epoch Times
周一(12月27日),中共两部委发布了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从事负面清单上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如果想到境外发行股份并上市交易,应先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境外投资者不得参与境内企业经营管理。
专家表示,中共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法规,其执行细节仍须有待进一步观察。
中共国家发展委和商务部周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那些从事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业务的中国企业在进行股票销售之前需要寻求负面清单的豁免。根据2022年1月1日将生效的更新版负面清单,此类公司的境外投资者将被禁止参与管理,所有境外投资者及其关联人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单个境外投资者及其关联人投资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
当被问及从事负面清单禁止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如何申请境外发行上市时,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境内企业需要向证监会提交境外上市申请材料,如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领域等事项,证监会将征求行业或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的意见,依规推进相关监管程序。有关具体情况,企业可以向证监会进一步了解。
发改委是中共的经济规划机构,它表示,这些新要求适用于新股上市,不会影响已经在海外上市的公司的外资所有权。
证监会上周五(24日)晚间已发出境外上市相关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通告,要求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管理;同时,要在遵守境内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满足合规要求的可变利益实体(VIE)架构企业备案后可以赴境外上市。
对此,彭博社报导说,此次改革是中共政府为加强对中企海外上市审查所采取的最大步骤之一。不过,虽然中共监管机构没有禁止利用VIE架构的公司进行海外首次上市(IPO),但新规则将使这一过程更加困难和昂贵。
“对于那些寻求利用VIE结构上市的公司来说,此举可能会影响他们选择上市目的地的决定。”彭博社援引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的话说,“他们以前在海外上市没有任何障碍,但现在他们肯定会面临更严格的审查,海外上市的道路将更加艰难。”
中共证监会上周五(24日)提出,所有在海外寻求IPO和额外股票销售的中国公司都必须在证券监管机构注册。任何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公司将被禁止进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