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内鬼”,斩断网络灰产!法治护航个人信息安全
Beijing Daily
一位老人去营业厅给手机充话费,孰料手机号码等信息被代理商招聘的员工卖给他人;一名女士下载使用一款“颜值检测”软件,手机相册里的图片竟被盗取……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变得突出和紧迫。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网络安全法的施行到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从数据安全法的出台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在数字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中,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发展完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公安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9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万余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检察机关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000余件,同比上升近3倍。今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21年主要工作时指出:认真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严惩窃取倒卖身份证、通讯录、快递单、微信账号、患者信息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98件,同比上升60.2%。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还列举了有关典型案例:“依法从严惩治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审理‘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惩治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严惩通过非法侵入监控系统贩卖幼儿园、养老院实时监控数据的犯罪分子”“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明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范围,守护公众重要生物识别信息安全”……日前,记者就此采访相关当事人、司法工作者、专家等,看法治如何为个人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我把手机递给工作人员充话费,没想到个人信息被卖掉了,我自始至终完全不知情。”日前,71岁的湖南怀化洪江市居民唐文(化名)介绍了去年4月在中国移动洪江市商业路营业厅办理业务的经历。
当时,这家营业厅由某代理商运营。去年2月至7月,该代理商招聘的唐某、张某利用为一些客户办理业务的机会,在未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将客户相关信息出售给他人。
“唐某、张某供述,他们将客户手机号等信息发到特定微信群,供群内客服人员注册某些网络平台账号,每成功一例获取1元至20元酬金。”洪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廖美斌介绍。
“两人借平时为客户办理话费充值、套餐升级等工作便利获取、出售个人信息,属典型的行业内部人员泄露信息犯罪。”廖美斌说,两人共出售个人信息1000余条,其中唐某非法获利1.19万余元,张某非法获利57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