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今起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予以处罚
Xinmin Evening News
今年5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至今已有两个月时间。这两个月以来,本市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大幅增加,绝大多数市民都已经养成了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本市戴盔率达到90%以上,2021年5月1日至7月7日,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交通事故数同比2019年同期下降29.2%。
今天上午10时,陆家浜路西藏南路路口,一位电动车骑行人自己戴好头盔,但未给女儿佩戴 近期,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执法中也发现,仍有个别市民并没有佩戴头盔,有的戴好头盔却没有系好安全搭扣,松松垮垮,稍一颠簸,头盔就摇摇欲坠,这样形同虚设的“佩戴”,基本起不到保护作用。 民警还发现,进入夏季以来,随着气温的逐步升高,部分市民觉得戴头盔较为闷热,将“佩戴头盔”变成“携带头盔”。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执法力度,今天起,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会进行处罚,并进行现场教育。处罚标准为30元/次。 今天上午10时,陆家浜路西藏南路路口,一位电动车骑行人骑车时未佩戴头盔,而是随车携带头盔,被民警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