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部门联合发文:加梯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管理经费由所有权人承担
Xinmin Evening News
图说:大统路加装电梯 新民晚报记者 周馨摄
为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管理,保障加装电梯安全平稳运行,日前,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以下简称“加装电梯”)是相关业主协商一致,共同出资改造所有的成果。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可以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保障加装电梯后续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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