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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美国宪法的思想基础十一:李维
The Epoch Times
前两篇文章介绍了罗马共和国最后几年和罗马帝国的最初几年的几位杰出诗人。这个时期也出现了一些杰出的历史学家,其中对美国制宪者影响最大的是提图斯‧李维(Titus Livius),英语中称为“李维”(Livy)。
与西塞罗和维吉尔一样,李维来自意大利的一个省会城市。他于公元前59年或公元前64年出生在威尼斯以东约25英里处的帕塔维乌姆(Patavium),即现在的帕多瓦(Padua)。不同于西塞罗,李维与维吉尔一样,没有从军或从政,一生埋头于历史著述。
李维毕其一生于他的罗马史巨著《Ab Urbe Condita》(《罗马建城纪年》,或译为“罗马自建城以来的历史”)。为了方便访问存有历史记录的图书馆,他著述的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首都。当公元17年他去世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Ab Urbe Condita》分142卷(纸莎草纸卷轴),涵盖700多年的历史。完整留存至今的只有第1—10卷和第21—45卷,其余诸卷,只能见于其他作者的摘引和原始作品的碎片。
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李维有两个弱点。首先,他没有波利比乌斯那样的政治背景,因此难以接触到那么详实的档案、文件和证人。其次,与色诺芬和波利比乌斯不同,李维没有直接接触过政治或战争,所以在描述军事或政治事件时,有时会犯一些履历丰富的历史学家不会犯的错误。当然,大多数现代学院派历史学家也有同样的问题。
但李维也有自己真正的优势:涉猎广泛,考证谨慎,文笔优美。此外,与大多数现代学院派史学家不同,李维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依赖政府资助,所以他不必受限于现代学院派史学家的系统性偏见。相反,李维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对罗马新帝国政权的批评。出于谨慎,他推迟了一部分书稿的出版,但最终还是出版了所有的作品。
在开国时代,在文法学校里阅读李维的历史著作是日常课程。(在家中接受教育的人士,如)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从父亲那里接受了古典文学教育,他在15岁时至少阅读了李维的部分拉丁文历史著作。
成年后,许多开国元勋仍会继续研究李维。帕特里克‧亨利每年都会重读《Ab Urbe Condita》的译本。约翰‧杰伊(John Jay,联邦党人的重要领袖,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一起撰写了《联邦党人文集》,1789年到1795年出任美国首席大法官)参加过一场正式辩论,讨论的问题源于李维的历史著作:“维尔吉尼乌斯(Virginius)处死他的女儿维尔吉尼娅(Virginia)在道德上站得住脚吗?”(杰伊被指派为肯定一方的辩护人。)约翰‧狄金森(John Dickinson)引用了李维的论述来为殖民者反对伦敦政府的立场辩护。在宪法批准争论期间,一位匿名评论家——可能是马里兰州的约翰·弗朗西斯·默瑟(John Francis Mercer)——认为:“修昔底德、波利比乌斯和李维在历史上从未被他们的后人所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