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投票率暴露“香港全程民主”谎言
The Epoch Times
《华尔街日报》引用“香港民意研究所”的数据,认为选举当天投票率可能低到只有30%。结果证明果真如此。路透社的报导说投票率低到只有30.2%!显然,香港人不相信中共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的时候,中共政府承诺允许“一国两制”,并保持香港自治“五十年不变”。可是自那时起至今,中共不断在调整他们的制度框架,逐步把中共极权统治的所谓“合法”强加给香港地区。(今年)12月19日,香港举行的所谓“爱国者治港”的立法会选举,意味着中共对香港实行全面政治控制这个邪恶计划已经推进到了高潮。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共全国人大通过了一项《香港基本法》用于治理香港,里面承诺“让香港高度自治”,“让港人治港”。2020年夏天,北京彻底抛弃了这些高调的承诺,绕过香港的立法过程,自己通过了一项《国安法》并强加给香港。
现在回头来看,其实《基本法》就是中共用极权统治香港最先打出的幌子,要知道,里面已经为日后通过下一步的《国安法》做好了铺垫。
《基本法》的第23条说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这些黑体字部分的内容,与去年6月通过的《国安法》内的主要内容如出一辙。《国安法》共包括66条法律条文,设计出“分裂国家、颠覆、恐怖主义和勾结外国或外部势力”这四种罪行。犯罪分子将被处以最高终生监禁的处罚。
实际上,九十年代制定的《基本法》已经为《国安法》里面胁迫、控制香港公民和香港的政治制度做好了铺垫。中共人大没有征询香港立法委代表的意见,就制定了《国安法》并开始实施。可笑的是,人大以2,878票同意、1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这项法案。《国安法》是中共蓄谋已久的动作。
《国安法》给了香港警察新的权力,包括不用搜查令即可进行搜查。以下是《国安法》通过16个月以来,按照时间顺序接连发生的骇人事件。 ● 称反对《国安法》的港人是“把新法政治化”,并对他们进行恐吓; ● 称外国记者对新法进行了“不实报导”,威胁要驱逐他们出境; ● 制裁违反新法的外国人; ● 把图书馆、学校内存在任何批评中共言论的书籍下架; ● 要求媒体出版社自行“审查”,不要触犯新法; ● 开除支持民主抗议的教师; ● 逮捕“煽动分裂国家”的学生; ● 逮捕民主媒体创办人黎智英(Jimmy Lai),以及他的两个儿子和几位高管; ● 逮捕民主活动家、“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Tam Tak-chi,艺名快必); ● 逮捕少年活动家钟翰林(Tony Chung,2001年4月22日-),还不允许保释; ● 数十位民主人士、立法者和律师相继遭逮捕; ● 《华盛顿邮报》报导,又有四十人被捕,“香港的每一个反对的声音,不论是高调还是温和的,最后不是进了监狱就是遭到驱逐”; ● 以“宣扬恐怖主义”的罪名逮捕香港大学学生会四名领袖; ● 威胁《华尔街日报》; ● 《华尔街日报》报导,在周日的选举中,以“敦促选民抵制民意调查或投空白票以示抗议”为罪名,逮捕了十个人。
12月19日举行的“爱国者治港”的立法会选举,是《国安法》实施后的首次选举。上面最后一个事件展示,中共利用《国安法》开始“合法”地对市民进行威胁。这次选举和中共政府在各区、县和城市组织的选举都一样,候选人必须先经过中共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