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渣哥」入稟追討毛記附屬公司98萬
Ta Kung Pao
原告人為大渣哥有限公司和 EHCAV LIMITED;被告為MOST COMPANY LIMITED。入稟狀指出,根據2019年11月所達成之協議,被告沒有清繳98萬元,故入稟追討該款和利息等。
翻查資料,毛記葵涌(1716)於2018年至2020年間,合共斥資約544萬元購入「渣哥一九九六」、「大渣哥」(九龍灣店)及「大渣哥(貳)」(灣仔店)各49%股權,餘下51%股權由「渣哥」夫婦及其他人士共同持有。而大渣哥茶記近期爆出已欠租5個月,位於九龍灣的餐廳遭業主在門口張貼追租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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