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完美受害人》打破社会常规认知,揭开地位悬殊下的真实弱者困境
Beijing Daily
电视剧《不完美受害人》在北京卫视、东方卫视播出接近尾声。剧中,“不完美受害人”赵寻被侵害前接受各种好处、被侵害中懦弱不反抗、被侵害后向警方撒谎,是一个几乎集合了一切受害人人性弱点的典型人物。为什么要塑造一个如此“不完美”的受害人,而且要把“不完美”表现得如此极致? 从人物塑造来说,“完美受害人”才符合收视的最大公约数,但凡把赵寻写得“完美”一些,黑白分明一些,就能获得绝大多数观众的共情,也不至于引发网络上对“不完美受害人”的一波波冷嘲热讽。但看过《不完美受害人》才明白,剧情所引发的争议就像一个社会样本,证实了这部作品的意义所在。
受害人不反抗≠“默认”
对于赵寻(林允饰)这个“不完美受害人”,剧情在人物塑造上非常大胆,完全不回避她的懦弱、虚荣与贪婪。在被侵害前,赵寻短短3个月就从管培生晋升为总裁高级助理,成功(刘奕君饰)以职场形象需要为由给她配置了总价值88万元的服装首饰。与李怡(董洁饰)那种心甘情愿求上位者不同,赵寻行动上没有拒绝,内心却对成功一步步的接近和侵害并不情愿,而强奸罪的核心要点是违背女性意志。如果只看到赵寻的“不完美”,而不愿看到她在被侵害过程中三次自救未遂,那么这种选择性无视显然有失客观。
法律本身并不要求受害人“完美”,无论有多么“不完美”,也不意味着可以违背意志遭到侵害。将受害人不反抗视同“默认”,将受害人接受好处视为“性同意”,是剧中人物成功的认识误区,也是现实中很多职场性侵害案被告人的认知误区。法律对弱者的保护在不断完善,但不少人的观念没有跟上时代,《不完美受害人》引发的争议首先是进步的司法理念与落后社会观念的“认知差”。
对于“不完美受害人”来说,她的真实内心最难被看到,在证据上最难被证实。剧中,警官晏明(钟楚曦饰)力排众议,坚持追寻赵寻内心真实的证据,却一次次失败。赵寻有口难辩、无力自证,陷入舆论霸凌攻击,最终跳崖自证清白,重伤致残。
对受害人非黑即白的“完美”要求,指责有失检点、不反抗等“受害者有罪”论调,是长期以来侵害案件受害人不敢说出真相、放弃指控、造成二次伤害的原因。略显讽刺的是,剧中舆论对赵寻“又当又立”的网暴,居然“完美”复现在这部剧的网络评论中,很多人不愿相信在“完美受害人”和“李怡”之间还存在“不完美受害人”。这让人想到李怡劝成功通过网暴污名赵寻时反复强调:大众眼里就只看得到黑和白。
《不完美受害人》在塑造一个不完美受害人的同时,还塑造了一个非典型施害人。剧中,成功没有被塑造成“人渣”,而是突出了他在侵害案件中存在认知误区。当对剧中人物无法用好坏、黑白去简单贴标签时,一些习惯以简单二元方法观剧的观众开始感到不适。剧情、人物的不断反转是戏剧性,更是对非黑即白惯性思维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