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何兴祥涉四宗罪被批捕
The Epoch Times
中共国家开发银行前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四宗罪被决定逮捕。何兴祥是首个被指“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金融虎”。
中共最高检2月13日消息,日前,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何兴祥作出逮捕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金融虎”中,何兴祥也是首个被指“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老虎。
何兴祥,1963年出生。去年9月任上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何兴祥长期在银行系统工作,担任过中国银行上虞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嘉兴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吉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
2014年,何兴祥调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0年,何兴祥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2年1月,何兴祥被“双开”。
何兴祥被指自行其是,滥用金融审批权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抗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入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何兴祥到国开行工作前,2019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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