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警惕
Xinmin Evening News
新民晚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王晓丹)普陀区检察院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关于“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据介绍, 该毒品自今年7月列管以来,普陀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加强协作配合,共办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新型毒品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件9人,审查起诉案件4件9人。审查发现,此类犯罪案件呈现“宿主”伪装化、“受众”低龄化和“手法”隐蔽化等3方面特点。
毒品无孔不入,伪装花样层出不穷。近年来,电子烟以时尚外表、丰富口味被许多消费者追捧,但其中一款“上头电子烟”则是毒不是烟,时尚鲜丽的外衣下,隐藏的却是侵蚀生命的新型毒品。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这类物质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甚至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同时,具有上瘾性更强、价格低廉、隐蔽性强等特点,日渐被吸毒者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品吸食,滥用现象日益严重,如今已成为毒品检测报告中最常见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之一,被称为“第三代毒品”。
2021年,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该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后,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等行为,涉及毒品犯罪,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图说:普陀区检察院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关于“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江跃中 摄
“宿主”伪装化
新型毒品伪装性极强,常常披着“合法”“危害低”等外壳流通于社会。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主要滥用方式是溶于电子烟油或喷涂于烟丝等物体表面。该院办理的案件中,该类物质均以“上头电子烟”中的烟油为载体,“上头电子烟”外表与普通电子烟无任何区别,且犯罪分子声称此类电子烟只是比普通电子烟更具快感,既不上瘾也不犯法,层层伪装增加了“识毒”“防毒”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