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優惠稅率 企業所得稅按15%徵收
Ta Kung Pao
圖:橫琴9大類產業150個細分行業納入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圖為文創產品展示。\大公報記者方俊明攝
【大公報訊】記者方俊明珠海報道:記者2日從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委會獲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公布,明確對設在合作區符合條件的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在合作區設立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同時,9大類產業150個細分行業納入優惠目錄。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要完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合作區符合條件的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將有利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產業全部納入政策範圍。而今次《通知》對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具體內容和條件進行了細化明確。
9類產業150個細分行業入目錄
《通知》首次細化明確了合作區企業減稅、免稅等具體適用條件和情形。享受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佔收入總額60%以上。二是要進行實質性運營,具體指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合作區,並對企業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通知》還明確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設立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促進合作區企業更快更好「走出去」。
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