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就巴勒斯坦人权利和待遇进行投票,重燃其成为联合国正式成员国希望
Voice of America
联合国大会预计星期五(5月10日)就一项赋予巴勒斯坦人更多“权利和待遇”的决议进行表决,并呼吁安理会重新考虑批准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第194个正式成员国。
联大的决议草案“认定”巴勒斯坦国已合格成为联合国成员国,此处对原先有关联合国大会判定巴勒斯坦是“一个热爱和平国家”的措辞已有修改。决议草案随即建议安理会“重新考虑”批准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成员国的要求。 目前仍在持续的以哈战争让历时超过75年的以巴冲突再次吸引各界的关注,也为推动巴勒斯坦的联合国成员国待遇制造了新的动力。在许多次安理会和联大会议上,加沙巴勒斯坦人的人道主义危机以及加沙卫生官员统计的加沙超过3.4万人丧生的惨剧已经引起许多国家的愤怒。 外交官向美联社表示,联大决议的初稿已经做过重大的修改,以化解不仅来自美国,而且来自俄罗斯与中国的关切。 决议初稿曾表示要赋予巴勒斯坦“以与其他成员国同等地位,确保其全面有效参与”联大和联合国会议“所需的权利和待遇”。初稿也没有谈及巴勒斯坦是否在联合国大会拥有投票权的问题。 知情的外交官向美联社表示,俄罗斯和中国都强力支持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成员国,但是对通过一个附件详细罗列巴勒斯坦人的权利和待遇却有关切,因为他们担心此举将在联合国为后来寻求联合国成员国待遇的申请案造成先例。俄罗斯担心科索沃,而北京则担心台湾的潜在申请案。 根据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如果有任何一个联合国机构赋予巴勒斯坦国完全的成员国地位,美国就必须切断对这一机构的资金支持。如果联合国决定接纳巴勒斯坦国为其成员国,它就有可能拿不到美国作为最大资助者缴纳的会费及捐助款。 联大决议的最终草案删除了有关巴勒斯坦“与其他成员国相同地位”的措辞,同时为了照顾中国和俄罗斯的关切,将“在特别而不是创立先例的基础上”在附录中写明其权利和待遇。 草案还在附录中就投票权问题增加了一项条款,明确表示,“巴勒斯坦国作为一个观察员国,不拥有在大会投票或向联合国机构推荐候选人的权利”。 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主席马哈茂德·阿巴斯(Mahmoud Abbas)最早在2011年以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但是并未成功,因为巴勒斯坦人在安理会15个成员国中没有争取到最低九个成员国的支持。 他们后来向联合国大会寻求支持,结果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国投票支持巴勒斯坦从联合国观察员升级成为联合国非成员国观察员。这也为巴勒斯坦人申请加入联合国以及包括国际刑事法庭在内的国际机构打开了大门。 在安理会4月18日的投票中,支持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成员国的力量又有了显著增长。其中12个国家投下赞成票,英国和瑞士弃权,美国一个国家动用了否决权,投下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