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铭:耄耋老人被枉判 如此闹剧何时收场?
The Epoch Times
蔡泽芳在判决书上签字写上“此判决书无效,我已归我师父管,迫害佛法罪恶滔天”。寥寥数语说出了所有被中共冤判的法轮功学员的心声,迫害以来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决都是无效的,没有丝毫法律依据的枉法判决!
所谓的“判决书”上还给蔡泽芳老人随便写了一个出生地址。中共法院、法官都荒唐到如此地步。
营山县公安局、检察院一同参与了这场闹剧。警察非法审问蔡泽芳一天,到晚上八点才放她回家,并说“过几天还要去了结”。不法警察将蔡泽芳构陷到检察院,期间到住处骚扰,要求签字,被她拒绝。三月上旬,营山县检察院叫她侄儿到检察院签字,宣称蔡泽芳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晚八点左右,营山县公安局一伙四人,又到蔡泽芳住处骚扰,逼着她在一张印了字的单子上签字,她不配合。中共警察一直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并放出威胁的话说:不签字,就天天上门来。到九点多钟,警察才离开。
十一月八日,检察院通知蔡泽芳,将她构陷到法院。十一月九日,营山县法院又称“取保候审”,蔡泽芳不承认,拒绝签字。法院就叫其家人签了字。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日,法院传票开庭,以所谓三百条加害于蔡泽芳,并历次对她的迫害作为“罪证”,蔡泽芳以中国现行法律一一驳回,法官无言回答,休庭,老人回家。
二零二二年二月九日,法院突然传询,当即判决蔡泽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勒索罚款三千元。当时蔡泽芳质问判决书上将我84岁为什么写成75周岁?法官回答75周岁就是80岁。在场的人都听到的。蔡泽芳在判决书上签字写上“此判决书无效,我已归我师父管,迫害佛法罪恶滔天”。
当晚蔡泽芳被劫持至南充市看守所,看守所看了手续拒收,第二天凌晨三点多送回家。
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蔡泽芳听到有人打门,前去开门,刚一开门,见两男一女三警察站在门口。两男警察不由分说左右一边一个,将她两胳膊架起,把她从二楼劫持到楼下警车,将她拽上警车,直接绑架到营山绥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