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在毒品犯罪中占比上升,“聪明药”“减肥药”不能随便吃
Xinmin Evening News
新民晚报讯(记者 孙云)“聪明药”“减肥药”“上头电子烟”“0号胶囊”“邮票”……对于少数人来说,这些眼花缭乱的名词其实说的都是一个东西:“新精神活性物质”,或者说得更通俗一点,它们都是“新型毒品”。杨浦区检察院昨天透露,梳理该院今年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发现,种类多样、隐蔽性高的新型毒品已成为毒品犯罪中的主流,在今年前11个月受理毒品案件中占比接近7成,需要进一步加强精准打击。
图说:新型毒品在毒品犯罪中占比上升 杨浦检察院供图
检察官介绍说,近年来,随着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持续加强,常规毒品如冰毒、海洛因、大麻等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犯罪分子不断对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形成毒品类似物进行替代。这种毒品类似物即第三代毒品,也称为新精神活性物质,具有与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新冠疫情发生后,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的来源减少,对替代品的需求增加,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例不断增多。
新型毒品种类多样,隐蔽性高。因为我国已列管18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和整类芬太尼、整类合成大麻素物质,所以,这些新型毒品大多掺杂在药品、饮品、性用品之中,伪装成“聪明药”“减肥药”“邮票”“电子烟油”“小树枝”“G点液”等,有针对性地面向在校大学生、海归留学生、希望减肥的年轻女性等不同人群销售,不易察觉,迷惑性强。
新型毒品往往依托网络交易,因此,案件涉及全国多省市,甚至涉及跨境毒品交易,且涉毒人员呈现年轻化特征,大部分人员都低于35岁,其中不乏高学历、高收入人群。检察官痛心地表示,在校大学生沾染毒品的案件增多,还有留学生回国后从境外网购新型毒品,导致前程尽毁,令人惋惜。
针对此类犯罪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等特点,杨浦检察机关既坚持依法、从严、全面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检察职能,助力提升禁毒整体效能,如举办司法实务疑难问题研讨沙龙,邀请专家进行禁毒宣传,织密校园禁毒工作安全网,与寄递公司一道加强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从源头防止毒品在寄递渠道流通等,积极落实“七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