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十三年终判无罪 湖北访民尹登珍仍被关押
The Epoch Times
5月20日在北京高院前被地方绑架回湖北,关押在十堰荒山上一个小屋的访民尹登珍,其冤案经十三年16次开庭终审于5月25日获判无罪。法官5月30日将判决书送到关押他的小屋来。
5月25日庭审当天,地方政府还试图强押她出庭,最后没得逞,又将她换到一间黑屋继续关押。
尹登珍向大纪元记者表示,“我是被湖北省和北京的公安关押的,不是隔离,说我是政治问题,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政治问题。我打电话给负责我案件的二名官员,电话打通也不接了。就把我关在这里,找城关镇和社区的工作人看着我。”
据尹登珍说,她被关押在一间关押精神病人的小屋里,位于十堰市郧阳区白桑镇江北山上。5月30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的法官来到这里向她送达(2020)鄂03刑再2号刑事判决书,该刑事判决确认十三年前判尹登珍犯“敲诈勒索政府罪”属错误,宣告尹登珍无罪。
记者致电负责维稳尹登珍的十堰市郧阳区政法委书记时天桥,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再致电十堰中院信访主任杨承勇电话,手机无法拨通。
尹登珍是湖北省十堰市人,2004年和丈夫夏家志租赁了堰中蔬菜公司的批发市场,但该公司很快就毁约,造成尹登珍夫妻投资损失,该合同纠纷将她拖入无休止的诉讼。
十堰市张湾区法院虽然判决堰中公司败诉,但尹登珍并未获得应有的赔偿,她被迫上访维权。
尹登珍因为上访维权,被劳动教养一年半。而且法院调解后不全面落实调解协议,导致尹登珍二度上访。在上访中尹登珍说了一句自己的经济损失应该有200万,在2009年被张湾区法院以“敲诈勒索政府”为由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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