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名律师张思之离世 曾批律师制度荒唐
The Epoch Times
中国著名大律师张思之6月24日在北京去世,享寿95岁。他曾批评中共律师制度太荒唐,直言大的环境不改变,政治不民主,要想有健康的律师制度是不可能的。
1927年出生于河南郑州的张思之,是中共建政后的第一代法官和律师,曾于1957年被当局打成右派,是北京律师界中被划为右派的第一人,遭到15年劳改。1979年,张思之回到律师界,其后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小组负责人。在从业期间,他曾为魏京生、王军涛、鲍彤、高瑜、浦志强等知名民运和自由派人士进行过辩护。
张思之参与辩护的案件还包括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2003年新青年学会案上诉律师;2003年郑恩宠泄密案;2006年聂树斌案申诉案等等。
但张思之曾说:“我办的案件没有一件胜诉的。”
香港《开放》杂志2006年4月号曾发表李卫平对张思之的访谈。
张思之当时批评中共的辩护制度,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全程录像只提供给法院,不给律师。公安机关办案,尤其是在所谓大案要案上,提审犯罪嫌疑人有二条(规律):一,夜间;二,连续作业。
“民主国家规定:律师不在场,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这)很好地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我坚持这样的观点:大的环境不改变,一、政治不民主,二、市场经济没有走上法制化轨道,要想有健康的律师制度是不可能的。”
张思之表示,“最尖锐的矛盾表现在证据方面。一方面,律师取证十分困难,障碍重重,有一些证据需要检察院法院同意才能取得。这太荒唐了!太可怕了!另一方面,有关法律、规定侵犯乃至剥夺了当事人的辩护权。”
张思之认为,美国是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对当事人的协助作用。而中国律师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限制律师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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