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十年旧案拨开云雾 一场听证解开心结
Xinmin Evening News
“感谢检察官及所有听证员,今天我清楚看见了案发现场的视频,证实了我父亲在现场实施了踢人行为。整个听证过程中,我感受到了金山区公检法工作人员实事求是、坚守公平的工作作风,回去后我一定给父亲好好普法,让他今后知法守法。我也会继续学习法律知识,以后帮助更多的人。”听证会结束后不久,远在内蒙古的申诉人陈某给检察官发来了这样一条微信。
图说:听证现场 金山检察院供图
2011年7月,被告人张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徐某、李某发生矛盾,张某伙同被告人陈某根、刘某等5人对被害人实施殴打。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2011年10月,上海市金山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根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这是陈某根十年前被司法机关追究的一起刑事案件,面对长大成人的儿子,陈某根坚称“我没有打人,我是去劝架的”。儿子陈某是内蒙古某大学法律专业在读研究生,他对父亲的话深信不疑。为寻找真相,陈某于2021年8月向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认为父亲不构成犯罪。
十年前的旧案,远在千里之外的申诉人,无疑给案件审查和矛盾化解工作增添了不少难度,该院检察长谈倩带头办理这起申诉信访案件。检察官复查了原案全部案卷材料,根据言辞证据已经能够印证陈某根的犯罪行为,但最直接的证据——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却存在视频画面较模糊,人物面部特征难以辨认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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