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对人类冷冻胚胎的省思
The Epoch Times
我坚持认为,公众没有拯救被遗弃的冷冻胚胎的道德义务,就像我们没有义务捐赠肾脏一样。 这样的行为,称为超义务行为(supererogatory acts),虽是一些很好的行为,但在道德上却不是必须。然而,我确信创造胚胎的父母们,存在着道德义务,应收回他们的胚胎,并将它们移植入母亲的子宫里。
新闻杂志《麦克林》(Macleans)刊登的一篇文章《我们把剩下的冷冻胚胎给了他们。现在,我们是一家人了》,描述了生育和组成家庭的新趋势,藉由将您剩余的冷冻胚胎,赠送给另一对可能不孕,或可能只想通过胚胎领养(embryo adoption)来扩大家庭成员的夫妻。这篇文章记录了两个家庭,且每个家庭都有各自不孕的故事。
乔安娜和泰勒使用体外人工受孕(IVF),在努力了五年后,最终让他们拥有“六个高质量的胚胎”,然后生出了两个儿子,而剩下四个胚胎,则被冷冻保存着。
然而,乔安娜每年都在支付冷冻储藏费时,被提醒她的孩子们仍被“锁在冰箱里”。当她的治疗师说:“你的家人正在冷冻柜里”,你打算怎么做时?她开始寻求捐赠胚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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